笔趣阁 > 武侠仙侠 > 都市重生之修仙系统 > 第561章 圣徒日记(二更)

  署名是:艾萨克·牛顿。

  看到这个名字,萧天歌和凌薇眼中都是无比的震惊!

  牛顿!

  近代物理学之父!

  怎么可能?!

  凌薇紧紧抓着萧天歌的手,说道:“也许只是同名同姓。”

  “牛顿可不是个黑人。”

  萧天歌点点头,两人接着看了下去。

  日记写得很细致,有很多生活的琐事。

  萧天歌快速的扫视着,观察着其中的重要信息。

  我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在我眼中其他人都显得很愚笨,包括我的父母。

  我的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它好像不停的在给我诉说着什么。

  这个声音让我逐渐开始发现世界的奥秘。

  我发现了万有引力。

  我发现了物体运动的三个基本定律。

  我发明了反射望远镜。

  我发明了微积分......

  但是我很惶恐。

  因为这些都不是我自己发现的。

  是那个声音告诉我的。

  祂是谁?

  是上帝吗?

  萧天歌的手开始颤抖,而凌薇的全身都在颤抖。

  真的是牛顿?!

  两人继续看了下去。

  日记写道。

  我前四十年都以为自己是个科学家,是个天才。

  到了四十岁之后,我才发现我不过是神的仆人。

  是谁创造了宇宙?

  是谁开启了宇宙的大爆炸?!

  显然有一位无所不能的神,在操控着这一切。

  而且根据我的研究,地球存在的时间,不超过一万年。

  但是他们都以为我疯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疯了。

  我感觉到祂在快速成长,开始享用我的大脑。

  我毫无怨言。

  我的一切是是祂赋予的,自当回报于祂。

  但是我认为我应该去寻找真相。

  是什么东西隐藏在我的身体之中?

  毕竟,我是个科学家。

  文字结束。

  后面是牛顿和一位黑人的画像。

  这名黑人,赫然就是西蒙!

  接着又是新的内容。

  我是西蒙,我是一名生物学家。

  我也是牛顿。

  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找到我的时候,我以为我疯了。

  他不是早已经死了吗?

  但是在我眼前的,依然是个人类,而不是灵魂。

  他仍然年青,和我看过的画像一样。

  他认为有一个神,隐藏在他的身体中。

  他一定是疯了。

  毕竟大家都知道,他有精神上的问题。

  但是怎么解释他这么多年来,依然如此年青?

  他要求我解剖他的身体,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我同意了。

  于是牛顿死了。

  我成为了新的牛顿。

  他的身体中不是神,而是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他的脊髓已经大部分被这种怪虫吃掉了。

  他的大脑也被啃掉了一小块。

  但是这种怪虫似乎代替了脊髓的作用,而且比原有的脊髓做得更好。

  怪虫还代替了部分大脑的作用,祂会分泌一种激素,不停刺激大脑。

  也许牛顿如此聪明和神经质,就是因为这怪虫的作用。

  我不知道这种可怕的生物是如何出现的。

  但是祂现在就在我的体内。

  我开始变得更加聪明。

  我获得了很多从来都没有过的物理知识,甚至还有许多记忆。

  恐怕这些东西都属于牛顿。

  我变得更有智慧,这世上几乎没有我了解不了的知识。

  我的性情也开始改变,变得古怪而不近人情。

  我的力量也越来越大,我的肌肉、骨骼和内脏都开始变异。

  我开始暴饮暴食,因为我总是觉得很饿。

  有些时候,我会突然觉得有些迷糊,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行为。

  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清醒的。

  也许只是我以为我是清醒的。

  因为我有些时候,突然想吃掉某个人。

  这也是清醒的我吗?

  ......

  终于,有人找到了我,说我是他们的同类。

  我们都叫做圣徒。

  在这地球之上,永远只有十二个人。

  或者说,十二条虫。

  ......

  后面有很多神神叨叨,类似于梦呓一般的内容。

  还有西蒙对大量的生物,进行实验的内容。

  动物、植物、人类、血族、狼人族、他自己......

  其中有不少惊人的秘密。

  而他在这近百年来还有一个骇人的发现。

  因为基因学的兴起,他开始进行基因研究。

  西蒙研究结果表明。

  圣徒与血族、狼人族的基因相似程度,接近百分之百!

  这样的相似程度,甚至比不同人类种之间的差异还要小!

  虽然几大异族表现出来的形态完全不同。

  但是这几大异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近亲!

  看到这里,萧天歌叹了口气。

  人类一直认为,不死族的血族和狼人族,虽然在神话中故事是亲戚。

  但是他们表现出来的形态,应当是两个种族。

  所以人类一直天真的认为,不死族之间的内斗不会停止,人类可以坐收渔人之利。

  而现在,西蒙的研究已经证明了,不但血族和狼人族同出一源,就连圣徒也是。

  恐怕魔族也是吧?

  怪不得死神计划,是四位君王联手。

  凌薇没有撒谎。

  人类,已经岌岌可危。

  他摇了摇头,虽然这份日记中有很多惊人的秘密。

  西蒙的生物研究也走到了世界前端,对于他的生命研究院有极大的作用。

  但是对于他现在面临的问题,却没什么卵用。

  他对不死族的了解,恐怕比所有人类都要多。

  事实证明,不死族的确足够强悍。

  所有传闻的弱点,比如阳光、银器、十字架,没有一样是真的。

  只有砍掉脑袋后,进行完全焚烧,并取走心脏,才能杀死这种生物。

  他们的体液还包含着可怕的病毒,让人被病毒感染,转化为同类。

  如果不是他自己也获得了“不死”的能力。

  否则就算是他,也无法和这样的同阶不死族高手对抗!

  这是一个极端可怕的种族!

  他们的个体战力可能不如圣徒,但是危害性却比圣徒大无数倍!

  他们真的没有弱点吗?

  不对!

  西蒙的研究中有提到一个问题。

  不死族很容易发疯,他们的精神似乎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

  萧天歌想起了立冬之战那日。

  威廉三世这样的大高手,面对魔玄天的吸魂术,简直就没有抵抗之力!

  他当时只以为是魔族的吸魂术太强!

  但是结合西蒙的研究结论。

  不死族有弱点!

  这弱点就在于,相对他们近乎无解的身体,他们对于魂术的抵抗力并不强!

  而这,就正是自己的机会!

  提升魂术!

  自己的千魂杀生术!

  还有一门从来没有用过的,阴阳轮回术!

  召唤元神,杀得你们鸡飞狗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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