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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精血焚身

    “住手,小玉!”女孩叫道,拦住了那只怒气冲天,只有巴掌大的红色小鸟,它身上羽毛都炸开了,根根倒竖,好像被轻薄的不是那个女孩而是自己一样。

    “他好像受伤了,不要伤害他。”

    “小姐,为什么不让我杀了这个登徒子!他看了你的玉体,就是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为过,要是被大人们知道了,他想死都不能呢!”

    巴掌大的红色小鸟竟口吐人言,声音像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清脆悦耳,如玉珠落盘。她狠狠地瞪着已经飘在水面上的叶晟仙,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叶晟仙恐怕早就死上千百回了。

    “好啦!好啦!不就被他看了一眼吗?又不会少块肉。“女孩盯着飘在水面上的叶晟仙看了看,一挥手,叶晟仙飞了起来,安安稳稳地落在了岸上。

    “小姐!要是被大人们知道肯定会重重责罚小茵护卫不利的。”红色小鸟委屈地说道。

    “你不说,我不说,老古董们又怎么会知道呢!好啦!小玉乖,替我看看那个人怎么样了,你那一下可不轻!要不是你最后收了一下力,他就死在你手里了。他的身体好像有些问题,你快看看。”女孩上了岸,一伸手,一身洁白的衣裙就凭空出现在手中。女孩穿上衣服,莲步轻移,来到叶晟仙身边,看着叶晟仙的脸庞。

    “我才不看呢!死了才好呢!一了百了!”小红鸟气乎乎地说道,脸上浮现一丝懊恼之色,开始后悔刚刚没下死手。

    “玉儿!“

    “是,小姐!”小红鸟哀叹一声,落在地上,化形成一位七八岁的小姑娘,明眸皓齿,唇红齿白,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她穿着一身亮丽的红色羽衣,虽不及白裙女孩但也是一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小红鸟化成的小姑娘,一脸不情愿地蹲在叶晟仙身旁,手心中释放出一道红色灵力,雾气一样的灵气慢慢笼罩叶晟仙的全身,检查着他的身体。

    “咦?”红衣小姑娘惊疑一声,发现这个该千刀万剐的家伙身体里有一股巨大的生机在修复他的身体,压制他体内的剧毒。

    登徒子快去死吧!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小姑娘狠狠地想着。红衣小姑娘拍拍手,站了起来,对女孩说道:”他没事,小姐。我们走吧!”

    “不会吧!他好像中毒了。”女孩灵气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撇了一眼自己的婢女,柳眉微蹙,说道”玉儿,你不会有什么坏心思吧!我不许你动他。”

    红衣小姑娘一急,说道:“小姐,你贵为公主,实在不应该与这等凡尘俗子有任何的交集,他还看见,看见小姐的。。。“红衣小姑娘小脸一红,气恼地说道:”玉儿没有立刻诛杀他,已经是小姐天大的恩情,我才不管他死活呢!”

    “好啦!玉儿,凡人的命也是命,再说我总感觉他的气息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的血脉也不简单,很古怪!十分纯净又好像被什么污染了。”

    女孩很坦然,纵使他看了自己的身子,也没有恼羞成怒,只觉得他很亲切,像一位多年未见的朋友。

    她看着叶晟仙清秀的脸庞,怔怔出神,不知想些什么。

    “这怎么可能,小姐,你从来没有出世过,更不要说认识这个一无是处的人族小孩了。”

    “小姐,我们已经是偷偷跑出来的,要是被龟爷爷发现的话,肯定会出来找我们的。到时候被他知道小子轻薄小姐,龟爷爷肯定会把他抽筋拔骨,熬油点天灯的。”

    红衣小姑娘认真地对女孩说道:“虽然他身中剧毒,又被我重创,但我发现他体内有一股十分精纯的药力在修复他的身体,他死不了的。”

    “药力?”女孩问道:“他真没事?”

    “真的,小姐,我哪敢骗你啊!”红衣小姑娘无力扶额,变回巴掌大的小红鸟落在女孩肩上,轻声说道:“小姐,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不应该有任何的交集。小姐你可别忘了,我们出来可是有任务的!”

    “嗯!”女孩点点头,然后想了想,走到叶晟仙面前,挥手划开玉葱般食指,鲜红的血掺杂着金色从伤口渗了出来,晶莹剔透,发出金色的光芒。

    女孩皱着眉,挤出一滴血落在叶晟仙的嘴唇上,叶晟仙的嘴唇都被染成了金色。女孩将手指放在嘴里,绝色的容颜上露出一丝苦楚,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小红鸟不可思议的看着女孩划破自己的手指,然后喂了叶晟仙一滴精血。

    她呆住了,根本没反应过来去阻止女孩。等她反应过来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她失声道:“小姐你竟然?”

    小红鸟当然很吃惊,尘世间那些所谓的天之娇女也比不上小姐的一根毫毛,现在小姐竟然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族小孩,伤害自己的仙体,小红鸟怎么不吃惊。

    “又没什么大事,一滴血而已!不要大惊小怪!”女孩站了起来,理了理衣裙,转身离去,消失在茂密的林间深处。

    白衣仙子走了没过多久,叶晟仙刷的一下就睁开了眼睛,其实他在女孩喂他精血时就醒了,只是没敢醒来而已。要叶晟仙面对那个被自己轻薄的仙子还不如叫他死了算了,但他现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他能感觉到全身的血液都在燃烧,皮肤涨得通红,真的是在燃烧,那滴血化成一团金色的火焰在叶晟仙身体中散开,那是最精纯的力量在焚烧他体内的剧毒,锤炼他的筋骨,化开血肉中那些还不曾散去的药力。

    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叶晟仙破而后立过,身上的筋骨尽断又用大药使其重新长好。

    但现在他快要痛死过去了,全身的血肉都在被焚烧着,一滴血而已,霸道十足,要将叶晟仙烧成灰烬。但事实上这是一次浴火重生,叶晟仙破而后立并不完美,不够全面,留有瑕疵,有后患。

    现在不显,以后修行肯定会有大问题。这滴血帮叶晟仙解决了后患,焚烧着五脏六腑,又同时化开药力,一边焚烧他的肉体,一边又有源源不断的药力修补他的肉体。生机与毁灭的力量同时在叶晟仙体内流转。

    水潭边,千年古树下,叶晟仙寂静不动,咬牙体悟这一过程,足足持续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清晨,叶晟仙睁开了眼睛,清澈明亮,似一汪清泉,又深邃无比。

    “辟谷了!”叶晟仙自语。

    灵谷即为修士存储灵力的地方,是修行根本。三年前,他因病不能再修行,而且还掉落出辟谷境,昔日洛城第一人心中有多苦涩只有他自己知道。而现在,叶晟仙信心百丈,看着自己体内的灵谷,激动不已,虽然不足方寸,但这不是问题,只要修行下去,总会慢慢变大的。

    叶晟仙睁开眼睛,眼中光华流转,他一下子站了起来,整个人多了一种灵动的韵味,而且六识更加敏锐了,灵谷中灵力奔腾不息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他内视自己的身体,五脏六腑越发晶莹像是笼罩着一层晶莹剔透的薄膜,血液流动时如翻腾的大江,隆隆直响。全身的骨骼洁白无瑕,像无暇的羊脂玉一般雪白通透。

    毫无疑问,叶晟仙肉体强横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辟谷境的修士竟然有如此强大的肉体,肌体强横无比,如果被他近身,纳灵境的修士也讨不了好。

    叶晟仙长身而起,伸展身躯,骨头嘎嘣嘎嘣作响,他扫了一眼自己,身上全是被排出来的杂质和乌黑的碎骨。

    他跳进水潭里,将自己洗干净,又用灵力将衣服烘干。叶晟仙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都不能称之为衣服,就是几块破布。衣不遮体,露出结实的胸膛。

    “一滴血就能让自己脱胎换骨,那个女孩到底什么来历?难道是大荒中妖族,传说,血脉越是纯净的妖族,其血堪比大药,内蕴神性精华,可以洗礼肉体,好处不可想象。。。”

    叶晟仙想着想着忽然苦笑一声,果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吗?自己只能将这份情义深埋进心底。

    叶晟仙收拾收拾心情,向森林外走去,经过一个月的流亡,他已经来到大荒外围,穿过蛮荒森林,距洛城也就几十里的路程。

    叶晟仙看着不远处的那座巨城,心中澎湃不已,没想到自己真的活着回到了这里,而且自己多年的病也治好了。想着这一个月的经历,叶晟仙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哈哈。。小爷我又回来了!我叶晟仙又能修炼了!哈哈哈。。”叶晟仙大笑着,眼泪都笑出来了。过了很久,他慢慢平静下来,看着眼前的洛城,心中明净如镜,空灵无比。

    时隔一个多月,叶晟仙回到了洛城。

    人世间分为四块版图,东灵,西盟国,南荒,北海。严格来说只有东灵和西盟国居住着大量的凡人。

    东灵,景秀之地,青山俊水,大大小小王朝还有无数教派道统。

    西盟,又称西大陆,因为相传在无尽岁月前是和东灵隔开的,中间隔着无尽遥远的大洋,回来不知怎么回事,两块大陆就合在一起了。

    西盟和东灵差不多大,西盟大多数的国家都统一起来组成了联盟,由西方教廷在背后控制。

    南荒,十万大山,无尽荒地,人烟稀少,蛮兽遍地,还有神秘无比自称神的后裔的妖族,和普通妖兽不同,妖族生来就有不低的灵智,血脉高贵,甚至有的生而人形,与人无异,却拥有妖兽体魄,强大无比。

    北海,无垠汪海,海岛星罗棋布,北海中还有许多史前巨兽,大多体型巨大无比,堪比小岛。没有人横渡北海,人王也不能。

    每一块疆域都浩瀚无垠,疆土无尽,各自拥有不同的文明和信仰。文明的碰撞就意味着矛盾,矛盾就要用拳头解决。

    一场长达百年之久的两域之战开启,这无疑是一场灾难,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数百万的凡人死于战争的铁蹄之下,千万人流离失所。

    但战争并不会因此而停止,反而变得更加惨烈,到最后,修士也席卷进这场笼罩大地的旋涡。

    西方与东方修炼体系不同,东方修道,西方修灵。东西方僵持不下时,西方出动强大的魔法师和圣骑士组成十方圣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东征东灵,他们以为东灵只是未开化的野蛮之地。可万万没想到,东灵修士辈出,一个比一个强大,一个比一个生猛,有万夫莫当之势,修道者以强大的修道手段直接把十方圣军打懵了,西盟直接出动半神级魔法师,实力堪比人王。

    大战到了白热化的阶段,突然南荒中的妖族率领无数妖兽大军同时进攻东灵西盟两域。生灵涂炭,三族的强者打的山河失色,天昏地暗,但东灵和西盟还是被妖族打的节节败退,最后,东灵一些古老的隐世家族不得不站出来与西方签订停战协议,共同对抗妖族。

    最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现在经过时间的缓和,两域虽有矛盾和一些局部战争但也不会发动全面牵动整个人世间的大战。

    洛城是东灵西南方的云国的一个小城,由于临近十万大荒,所以云国派强者常年驻扎在这里保卫洛城的安全。

    洛城由于和南荒接壤,一些商人往来于此,因为大荒虽然凶险万分,但有数不尽的灵药灵草,另外凶兽的皮,骨,肉最重要的灵核,这些都是热手货。这让许多的人们不畏凶险进入大荒采药捕杀凶兽,但十去只有一二能活着的回来。

    洛城里街上开满了客栈酒店和百宝楼,人流川流不息,欣欣向荣,一副繁荣的景象。

    “二级凶兽银月狼皮,毛色纯正,价格公道,走过路过的看一看啦!”

    “火角龙象肉馅的包子啊!皮薄肉多啊!”

    “冰糖雪葫芦,不好吃不要钱啦!”

    “。。。。。”

    傍晚时分,晚上的洛城更具有活力,辛勤劳作了一天人们开始享受夜生活,酒馆客栈到处灯火通明,欢声笑语,叶晟仙站在街上静静感受着人们的喧哗,脸上扬起爽朗的笑容。

    叶晟仙回来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叶家,来到了西城街道位子较为偏僻的一家杂货铺前,也没敲门就直接推门而入。

    杂货铺不大却应有尽有,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兵器,灵核,丹药,稀有的材料,就连灵武秘籍都像白菜似的摞在角落里,落满了灰尘。

    一张两米见长一米宽的木桌摆放在墙角,使本就狭小的小屋更加的拥挤,屋子里没有点灯,有些灰暗,隐约能看见一位满脸花白胡须的老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呼气时,桌子上花白的胡子便漫天飞舞,叶晟仙在门外就听见那雷声般的呼噜声。

    叶晟仙笑了笑,走过去,推了推老头,说道:“葛老头!小爷回来了!还不给小爷接风!”

    白胡须老头没动静,睡得很死,没有醒来。

    叶晟仙撇撇嘴,故意把声音放低说道:“哎呀呀!这可是洛水阁百年的桃花酿啊!唉!这么好的酒却无人对饮一番!可惜!真是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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