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职场 > 全能透视神婿 > 第4章 泥人火性

车里这对男女林子涵全都认识,不仅认识,他们还是高中同学。

    男的叫金凯,因为长得猴头猴脸的,大家都叫他猴子。

    金凯别看相貌猥琐,却是富贵人家出身,古玩街上最大的一家纪念币专卖行——“金连城”就是他家开的。

    当年金凯仗着家里有钱有势,身边围拢了一群马仔,在学校里横行霸道,看谁不顺眼就扁谁,林子涵就是他们长期欺负的对像之一。

    女的叫李晴,那时候和林子涵还是同桌。

    李晴和林子涵的出身差不多,父母都是打工的,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彼此也就同病相怜,渐渐有了点肝胆相照的意思。

    那时候,林子涵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只是把李晴当做异性知己,从来没有别的想法。

    李晴却比林子涵成熟得多,旁敲侧击的对林子涵说了自己的想法,她说她不嫌他穷,只要让他一辈子都这样照顾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林子涵听懂了这话里的含义,吓得像只受惊的兔子,对她摇头说,他们只是哥们儿,他真没往歪处想。

    但凡女孩子,都有那么点脸皮薄,对男生示爱,那可都是下了莫大的决心,一旦被拒绝,立刻就感觉颜面扫地。

    经过了这件事,李晴和林子涵渐渐疏远了,不仅从朋友变成了陌路,她还转投进了金凯的怀抱,一下子由清纯小女生,坠落成了富二代包养的一个尤物美媚。

    从那时以后,李晴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穿着暴露惹火的衣服,三天两头旷课,和那些不正经的烂仔浪女打成一片,甚至还学会了抽烟喝酒,生活变得一塌糊涂。

    林子涵实在看不过去了,便找个机会劝李晴,你总这样下去不行,这样会毁了自己。

    李晴说,你不让我毁自己,那行啊,只要你能跟我做一回,我立马就改邪归正!林子涵当然知道“做一回”是什么意思,尽管当时是在女生宿舍,尽管当时也只有他们两个人,尽管林子涵的生理上也有了些许反应,但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他一把推开凑过来的温香软玉,像受了惊吓似的落荒而逃。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还是让金凯知道了,他问李晴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和林子涵恩断义绝了吗?

    你们俩怎么又搅和在一起了?

    面对像恶魔似的金凯,李晴为求自保,只好把白的说成了黑的。

    她说是林子涵旧情难忘,想要调戏她,是她守身如玉,洁身自爱,才没被那个无耻的色郎得逞。

    金凯气得暴跳如雷,一个穷虾米,胆敢给他戴绿帽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立马带上一群狗仔,去和林子涵对质。

    尽管当时情况对林子涵非常不利,但他理解李晴的苦衷,还是把这件事承担了下来。

    就因为这个,林子涵不仅挨了一顿胖揍,被迫写了一张三十万的欠条,算是对李晴的“精神补偿”。

    刚刚金凯说的那笔“旧帐”,指的就是那张三十万的欠条。

    再后来,金凯没等高中毕业,就被家里送出国留学了,李晴也因为多次违纪,被学校开除,两个人也从林子涵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没想到,过了整整四年时间,林子涵还能再遇见这两个冤家。

    “金凯,咱们都是成年人了,那么久远的事,还是别再提了吧。”

    经过了这么多年,林子涵面对金凯还心存几分畏惧,尽管表面上淡定,拳头却已经紧紧攥着,指甲深深嵌进了肉里。

    “你说什么呢,才四年账就烂了?”

    金凯打开了车门,不由分说就扇了林子涵一巴掌:“我告诉你,你忘了我可没忘,我手里还有你写的欠条呢!”

    此时天空上的乌云越积越厚,时不时的还划过几道闪电,看来这雨是要下大了。

    “金凯,你别欺人太甚!”

    林子涵盯着对面那张被闪电照亮的猴头猴脸,全身上下的神经都绷紧了,锁着眉头说道。

    “我就欺负你了,怎么着?”

    金凯又杵了林子涵一拳头:“谁让你当初碰我的女人了?

    告诉你,我这辈子就耗上你了!我特么不把你整死我就不姓金!”

    一道闪电又划过天空,把整个世界都照得通亮通亮的。

    就在这一瞬间,林子涵眼睛里的透视功能又一次启动了。

    但这次和之前略有不同,他不仅能透过金凯的衣服,清楚的看到他的皮肉,而且还能透过金凯的皮肉,看清楚他身体内部的五脏六腑,脉络穴道。

    尤其是那些穴道,林子涵每盯到一处,脑海中就有一个声音,在细致认真的为他讲解这个穴道的功能,以及这个穴道在外力作用下,会对人体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林子涵不知道脑袋里那个声音从何而来,只是隐隐觉得似乎跟闪电有那么点关联,因为又一阵电闪雷鸣过后,眼前的穴位突然变得越发清晰,脑袋里的声音也越发真切了。

    林子涵凝神静气的注视着,没过半分钟,不仅把金凯身上的穴道看得一清二楚,还深深印刻在脑海里。

    终于,林子涵从臆念回复到了现实,他淡淡的笑道:“对不起,老同学,我还想好好活着。”

    说着他又退了一步:“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

    “想走?

    没门!”

    金凯不依不饶,一把薅住了林子涵的脖领子:“先把钱还了再走!”

    “我没有那么多钱。

    就是有,我也不会给你!”

    “嗨,小子,几年不见脾气渐长啦?

    敢跟我叫板,我特么今天就让你满地找牙!”

    过了这多年,金凯的痞性还是没变,还是那么蛮不讲理,张嘴就骂,抬手就打。

    没怎么着呢,又一个大巴掌向林子涵的脸上招呼过来。

    就在刚才,林子涵看懂了人体的穴位关窍。

    尤其是金凯身上的穴道,甚至比他自己的还要清楚。

    林子涵弄懂了这项功能,对付金凯这样的无赖,不过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

    只是林子涵不喜欢好勇斗狠,又是才搞明白这其中原理,从来没做过试验,也不知道手轻手重。

    怕万一点中了哪处穴道,再把人给弄死了,那岂不是惹了大麻烦了?

    可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兔子惹急了还蹬鹰,终于林子涵还是忍无可忍了。

    眼见着金凯那只手招呼过来,林子涵伸出了食指,毫无征兆的点向对方肘部的曲池穴。

    曲池是臂肘的关键穴位,处在阳经阴脉之间,受到突然撞击,可导致人体短暂的半身不遂。

    林子涵出手时也只是意念一闪,只想着让金凯尝点苦头,知难而退,并没想用多狠的手段。

    偏偏这时候,灰濛濛的天空瞬间大亮,好像头顶一整块黑玻璃被击得粉碎,骤然又印上了十几道刺眼的闪电。

    而其中一道闪电,从天幕顶端一直延伸而下,不偏不倚的击在了林子涵头部的百会穴上。

    刹那间,他的整个身体像被镀上了一层白银,亮得几乎能晃瞎人眼。

    闪电消失之后,林子涵身上的银光也转瞬不见,而脑海中却有一个声音恶狠狠的道:“堂堂的冥王至尊,竟然要受这般屈辱,实在可耻可恨!”

    紧接一阵雷声响彻天地,吓得车里的李晴失声尖叫。

    再看那个金凯,已然倒在了地上,像具死尸一样昏迷不醒。

    更离谱的是,他的肩膀处冒起了一团黑烟,片刻过后,地上仅仅留下了一片焦糊,整条胳膊被烧得连个影儿都不见了。

    刚被雷击过的林子涵却毫发未损,只是傻愣愣的站在当地,半晌才回过味来,对着车里的李晴喊了一声:“你别再叫了,快下车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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