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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高考填试卷的时候,把名字写好看点儿。”


宁玺拿着电话,一遍一遍地强调他,“考号别写错,填机读卡的笔记得带好,你晚上早点睡觉,提前一小时出门,这几天很堵。”


行骋被说得都有些紧张了,缓了缓气,认真道:“你放心。”


他晚上不敢吃太多,灌了几肚子温水下去,今天最后一天,他爸倒是把手机还给他了,信号通畅,连宁玺呼吸的声音都听得到,行骋舍不得挂电话,便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胡扯。


宁玺皱着眉道:“明天早上语文,你不打算看会儿书?”


行骋故意刺激他:“都背了,你得陪我讲会儿话,不然我明早没动力,考个不及格怎么办?”


“你别乱诅咒自己,”宁玺想穿过手机屏幕暴打他了,“聊个半小时,你洗漱了去睡觉。”


“哥,那会儿你考试是不是也特紧张?”行骋都觉得自己有点儿紧张得不正常。


“不紧张。”


宁玺老实交代,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北京的夏风吹得他很舒服。


他在阳台上换了个姿势站,沉声道:“我毕竟是已经经历过一次高考的人了,所以心态还挺好。但是那天我从考场出来,看到你站在一群家长中间等着我……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很紧张。”


宁玺说话速度很慢。


“我怕考不好,怕你难过。”


“我希望,我一直都是你心中的第一名。”


行骋一直没吭声,宁玺很难得一口气憋这么长一段话,跟行骋在一起之后,他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方式也变得多了。


“但是那天,我冲过去抱住你,我又不紧张了,就感觉什么都不重要,抱着就好。”


行骋低低地“嗯”了一声,笑着重复了一遍宁玺的话:“你抱着我就好。”


其实拆信的那天,在北上的列车内,宁玺靠着窗,只用了一只手来阅读行骋写的信。


因为他总觉得行骋正牵着他另外一只手。


通篇书信,洋洋洒洒几百字,宁玺看了整整三四个小时,翻来覆去,又辗转反侧。


楼下这个追着他长大的弟弟,是天赐的礼物,他又何尝不是对生活心存感激。


行骋身上的冷杉松木味,宁玺闻了半个寒假,到现在都离开成都了,身上还全是他的味道。


一直到后来的很多年里,每次只要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暂时分开的时间稍微长些,宁玺都习惯带一瓶行骋常用的香水,装成小样,点在手腕上,任它萦绕鼻尖,在心头做个念想。


高考考场就设在石中本部,教室他们熟悉得很,因为学校是全市最好的文科高中,校门口情况一如往年,堵了不少电视台的媒体记者,再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还有不少网络上的媒体抱着手机来采访。


行骋没让他爸妈送,晚上九点睡的觉,早上六点就爬起来了,走路过去根本不远,背了个包穿一件蓝色短袖,倒是就像个路过的学生。


他看着镇定,其实内心紧张得不行,一遍遍拉开书包确认文具与证件都带齐全没有,再到校门口找到同班考试的同学。


任眉虽然是个学渣,但这会儿还是拿出了考九八五二幺幺的气势,说成绩差了,但是气势上不能输。


门口拉着的红线被负责监管考场的工作人员一解开,人潮涌动起来,行骋跟着进去了。


中午十二点半,行骋背着包,又慢慢地跟着人群走出来,顺手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弄了瓶可乐,边走边喝。


冰爽入喉,激得他头脑都清醒不少。


放松得就像某一日下午训练完补了课,顶着一头烈日往家里赶。


按照行骋原本的性子,考完试肯定是考完一门扔一门的书,结果他爸妈倒是惊奇地发现这孩子,语文考完了回来把书全装了盒子里封起来放好,一本都舍不得扔。


行骋知道他爸妈在想什么,默默地拿胶带把盒子捆了,这里边儿还不少他跟宁玺一起背书的时候写的东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那能让他爸妈看到吗?


他出门考试没带手机,一回家把手机拿过来就看到宁玺的短信一条条往外蹦,说什么的都有,倒是比他自己还紧张。


下午的科目依旧难熬,天气温度上来了难免昏昏欲睡,行骋一口气把卷子写完,再合上笔盖,利剑归鞘,信心满满。


一直到六月八日下午,行骋考完试出来,望着校门口人群黑压压一片,总算放松了绷紧的神经。


没有考生的欢呼,没有成群结队的庆祝,没有谁哭,一切显得过分平静,好像这只是个普通的下午。


“行骋!”


在考场外找他好久的任眉叫住他,比较懂事儿地没有嘴贱互相问考得如何,“晚上有安排吗?”


行骋高度紧张了两天,松懈下来便又累又困,挑眉道:“我得先回家,休息几天再约?”


“成,还有毕业典礼,哥几个到时候等你啊!”


行骋一乐:“你们他妈的就惦记着灌我吧?”


“不灌你灌谁,以后去北京了,找不到人喝酒!”留了一句欠揍的话,任眉抹鞋底儿开溜,看样子心态很不错。


以后工作了,那酒就不像学校里边儿跟兄弟喝得那么纯粹了,行骋重情义,对这方面的局一般都不推。


只是喝醉了总想起他哥,难免情绪波动。


行骋看了看马路边没有停着家里的车,便闷头往家里走了。


成都的日头依旧热烈,穿过树梢金光灿灿,投下剪影几块,夏风过了,倒像极了一个人的影子。


一个相隔千里……又好像近在咫尺的影子。


在行骋高考完的那天下午,最熟悉的校门口,最熟悉的街道上,站了他最熟悉的人。


那人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肤色白净,薄窄双眼皮,鼻尖一颗小痣,神情依旧酷得过分。


眼神朝这边看来了,才多几波浅淡秋水。


那天宁玺穿了件白短袖,手里拿了两瓶红石榴汽水,站在考场的街对面。


眼瞧着行骋步步稳健,走过马路,迎着光,将他拥入怀中。


很多年以后,宁玺再回想起来那一个下午,仍然好似就在昨天。


他的行骋,永存了一颗赤子之心,为他跳动发烫。


那天回家的路上,行骋低着头叫他,嗓子哑得厉害:“宝贝。”


宁玺“嗯”了一声,又听行骋问:“坐飞机坐了多久?”


宁玺说:“两个半小时。”


行骋沉默,没有问哪里来的钱,只是伸手去握宁玺的掌心,握得很紧。


他又问:“你以前说飞机都要飞两个半小时,是得有多远,现在还觉得远吗?”


宁玺站定了脚,转身把下巴搁在行骋的肩膀上。


他说:“不远了。”


其实一直都不远。


后来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他们一起在市里拍了好多照片,去骑了好多次的滨江东路,校门口的汽水买了一瓶又一瓶,不断地上篮入网,奔跑呐喊,渴望留下这三年。


可是很多事情,只能停留在那一段时间。


以至于七月中旬北体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时候,行骋和宁玺要提前买票,并没有拿爸妈给坐飞机的钱,反而是去买了铁路票,说想慢慢地去。


再慢慢地看这走来的一路风景。


两个学校不在一个区,行骋被宁玺掐着脸乐,这他妈不还是异地恋吗?


如果不住在一起,楼上楼下都是异地恋!


宁玺想抬脚踹他,没听过一周见一次,小别胜新婚么。


行骋裤腰带都栓紧了,我靠,不成!得租房子去。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话说回来,高考结束的那一晚,行骋倒是没有觉得累了,跑下楼来牵着宁玺跑过几条街,冲到府南河边,有一种要为爱跳河的架势。


那些个路灯明明暗暗,好像将焦点又聚集在了他们身上。


宁玺急着拉他,猛地又被近乎用尽全力地搂抱于怀。


“宁玺,这下你真的没机会选择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放手的,我承认我幼稚,毛病多,偏执又暴躁,我会慢慢改,但这些都不是你以后放弃我的理由。”


行骋一字一句,又哑了声音:“哥,只有我不再爱你,才是理由,可这不会发生。”


他的手心揉乱了宁玺后脑勺的发,“我在一直追着你跑,想把三岁的差距抹掉,现在,我已经追上一些了。”


宁玺闷在他颈窝里,“那我一回头,你不是就撞死了吗。”


行骋提高了音量:“那也行,我他妈乐意。”


两个人闲逛吹风闹到凌晨,踏上了回家的路。


路上风景还是那些,身边的人依旧没变。


好像时光只是偷走了摞成小山的试卷,而不是偷走了两个璀璨如人间星辰的少年。


行骋忽然想起那一年宁玺删掉的备忘录。


宁玺却像一时间心有灵犀般,掏了手机给他看。


他低声开口道:“其实,去年我走了之后,也记了很多,关于你的事,记得很清楚。”


哪怕他自己是一个连晚饭都会忘记去吃的人。


“留不住的太多了,我很念旧,行骋。”


宁玺继续说,“但只要你在,我就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迫不及待。”


夏夜晚风过,落了一片叶在行骋的肩头。


他低着头看宁玺的手机。


现在宁玺的备忘录上,全是新的。


“关于我的行骋:


我不爱讲话,但喜欢和他讲话。(废话也讲)


他会收敛脾气了,表扬。


下雨了,他又不带伞,来蹭我的。


每天一杯奶,强壮中国人!(他好傻)


二十一岁生日礼物,是一个自己会走路的快递。”


最后几句里面,对行骋的代词,也由“他”变成了“你”。


“球进了,你也望进了我。


你不可以为别人打架。


五月的夏风,它自北南下了,抱过我,又拥住你。


你总说想要成熟,其实,我希望你永远是那个善良又勇敢的大男孩。


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行骋看到最后一条,小声地念了出来:“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已阅。”


说完,他凑近了些,张开双臂,似乎想忍着眼眶里的什么。


在单元楼楼道里,在他们留下过十余年回忆的阶梯上,行骋依旧以身高优势将宁玺抱在怀里,偏过头去吻他的耳,又重复了一遍:“已阅。”


只要他们前路一致,那么他们的奋不顾身,从来都与距离无关。


只想无忧无虑,只想“无法无天”。


小时候,天天拉着玩具飞机玩具枪在小区里窜来窜去的小屁孩弟弟,同经常在窗前趴着写题的他,往往成为鲜明对比,宁玺长大了一想起来,都觉得好笑,明明就看着像两个世界的人,不知道怎么偏偏走在了一起。


年复一年,院里楼上花开花谢,春去秋来,小孩儿们换了一批又一批,石中的校服也又换了颜色和标志,然而,对于宁玺和行骋来说,世间变化再多,只要花还开,人还在,生活总有盼头和希望。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青春能再来一回,天天去给高三搬水的,翻墙的,为了球赛打架动粗的,还是行骋,而那个写着备忘录的,补课赚钱的,也还是宁玺。


他们的纸币爱心,一片一片,珍藏叠好,被藏在了岁月的衣兜之中。


有些事情,这辈子就那么一回,也只能在学校里做。


往后数年,行骋再想起当年在石中经历过的风风雨雨,数场战役,喊楼训练,以及每一块摔过的水泥地,每一张打过瞌睡的课桌,宁玺每一个被他偷吻过的侧脸……


总想说一句,青春万岁,三年无悔。


他和宁玺,此生也无悔。


其实寒假那一趟回北京之后,宁玺也给行骋回了一封信,直接寄的快递,放了一件自己的短袖,就是后来行骋穿去高考的那一件。


信很短,只有两行字。


“行骋:


你知道爱屋及乌是什么意思吗?


是因为你爱我。


所以,我才爱自己。”


虽寥寥数语,却足以表达他的所有。


正如行骋书信里写的那般,时间数字也僵硬,唯有生命长短可衡量。


所谓的“喜欢”是什么感觉,从前的宁玺描述不清楚,只是觉得,行骋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好像天气都要晴朗许多。


现在的“爱”,他能说清楚了。


时间太长,难以形容,一切只用两个人的名字概括就好。


高二三班,行骋,高三四班,宁玺。


再见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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